民法典: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代位继承!
日期:2020-8-26 0:34:22 访问:

      


作者:崔迎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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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重大变化!!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增加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如果被继承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不在了,且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人有出生的喜悦,人亦有死亡的伤感。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也是每个自然人无法回避的最终宿命。每个自然人在生存期间创造和持有的财产,到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是遗产。继承从自然人死亡时就开始了,这也是一次财富的再分配,如何分配遗产呢?可以这样简单来理解,以个人有效意愿为先,未留下有效意愿的则适用法定继承。但往往法定继承对遗产分配极可能与本人的意愿相距甚远,为避免亲属对遗产的纷争,遗产旁落他人,应早立合法有效遗嘱。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如在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2021年1月1日起,未立遗嘱,且无第1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代位继承!!!

      《民法典》实施,关系到自然人的遗产或财富传承的变化,与每个家庭和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遗嘱的重要性突显,比如你想将身后财产只留给自己儿女个人所有,也务必立好遗嘱!!!如不立遗嘱,一般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子女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将由儿子和儿媳妇,女儿和女婿,共同继承!如有相应需求,律师给出可行的操作建议是可在遗嘱中明确遗产只归自己子女个人所有。

      总结:遗产分配主导权掌握好,尽早规划制定有效遗嘱!如在主观上放弃了(对遗产分配)意思自治,在客观上自然得面临(法定继承人)法律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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